为了加强煤炭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提高煤炭化验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服务,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落实煤炭化验仪器设备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等工作。
二、管理人员编写简单明了的煤炭化验仪器操作说明,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
三、煤炭化验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
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四、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煤炭化验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予以罚款。如微机全自动量热仪、微机自动测硫仪,智能马弗炉,微机灰熔点测定仪,碳氢测定仪,电子天平、煤质分析仪等
五、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煤炭化验仪器的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如全自动汉字量热仪,智能测硫仪,自动水分测定仪,粘结指数测定仪,胶质层指数测定仪。
六、建立煤炭化验仪器设备档案。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零部件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放实验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七、管理人员应建立事故、保养、检修记录等,对发生的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原因、过程、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并及时归档。
八、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提高煤炭化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为仪器维修保养筹措经费。
九、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等处分。
十、维护煤炭化验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煤炭化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